朱克力:为资本开“绿灯”

7月28日,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,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。会议强调,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、经济要稳住、发展要安全的要求,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,着力稳就业稳物价,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,力争实现最好结果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会议要求宏观政策在扩大需求上积极作为、全方位守好安全底线的同时,特别指出“要以改革开放为经济发展增动力”。其中提到,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,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,对平台经济实施常态化监管,集中推出一批“绿灯”投资案例。

无论是明确将平台经济置于改革开放的范畴内进行治理安排,还是首次公开透露将集中推出一批“绿灯”投资案例,对于平台经济以及对民营企业而言,都无疑释放出了更为积极、也更为清晰的信号。

平台经济有望迎来价值提升契机

今年以来,多个政策节点渐进传递出利好平台经济的积极信号,日益表明对平台经济的支持态度。相应的市场反馈和企业预期,也越来越积极与明朗化。

先是1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央网信办等九部门出台的《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公开发布。《意见》从健全完善规则制度、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、优化发展环境、增强创新发展能力、赋能经济转型发展、保障措施6个方面,共计19条来规范平台经济的发展。

3月,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提出,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的方针完善既定方案,坚持稳中求进,通过规范、透明、可预期的监管,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大型平台公司整改工作,红灯、绿灯都要设置好,促进平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,提高国际竞争力。

4月29日,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,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,实施常态化监管,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。就在此两天前,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,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,带动更多就业。

5月17日,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“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”专题协商会上指出,支持平台经济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,支持数字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。

而本次政治局会议,则指出要“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”,与年初九部门出台的《意见》标题相吻合,其重点是“持续”二字,体现我国平台经济监管与治理思路正在回归本源,突出治理的目的在于促进发展的可持续性。

如何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,尤其是提升其可持续性?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年初出台《意见》的牵头部门,提出将与各部门加强协同,与地方积极联动,主要从三方面开展工作:一是加强统筹协调,加强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研究;二是强化政策保障,从资本、人才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;三是开展试点探索,依托各类试验探索平台,不断探索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,构建与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制度环境。

与构建环境密切相关的,正是本次政治局会议要求的,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。不仅领导干部要敢为善为,而且“要发挥企业和企业家能动性,营造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,让国企敢干、民企敢闯、外企敢投”。无论对民企在内的各类企业、还是对平台经济来说,这句话都颇具强心剂的意味。民营经济和平台经济有望迎来新一轮价值提升的契机。

朱克力:为资本开“绿灯”

步入常态化监管新轨道

7月21日,与平台企业有关的一则消息引发广泛关注: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开出80.26亿元的巨额罚款,同时对其两位主要负责人各处100万元罚款。这可视为近两年我国对平台经济专项整改,即将告一段落的标志性事件。

而另一个能够体现专项整改进入收尾阶段的节点,是在7月10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包括多个平台企业收购案在内的28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表示“全力支持企业发展,正依法加快完成存量案件清理工作,助力企业轻装上阵,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”。

这也是容易被忽视的一个节点。事实上,从3月中央金融委会议提出“稳妥推进并尽快完成大型平台公司整改工作”开始,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就正式按下了加速键,监管脉络和预期更显明晰,平台企业和互联网行业也随之开始走出转型发展阵痛期。

正因如此,在处理前述28起“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”的同时,监管部门强调推进“常态化监管”带来的积极效应,表示“随着反垄断常态化监管的深入推进,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不断提高,积极自查历史交易,主动报告涉嫌未依法申报行为并积极配合侦查”。

对平台经济来说,完成专项整改之日,也是告别“强监管”、步入常态化监管轨道之时。“十四五”规划提出要“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”,如今数字经济治理也进入常态化监管新阶段。为更好保障实现高质量发展,创新数字经济治理模式、构建新型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势在必行。《“十四五”数字经济发展规划》也提出,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机制,推动线上线下监管有效衔接,强化对平台经营者及其行为的监管。

一个与常态化监管相关联的机制是,7月25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函,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。联席会议由多达20个部门组成,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,由其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,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。

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代表形态,也是数字经济的关键一环。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意在“加强统筹协调,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”。其四项职责中,尤以第一项与平台经济相关,包括“推进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,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,研究和协调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问题,指导落实数字经济发展重大任务并开展推进情况评估,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”。

常态化监管,理应是机制化监管、法治化监管。一个基本特点是从单边监管走向多元共治,实现协同治理。一方面,要破解“九龙治水”各管一摊的传统格局,形成政府监管力量之间有机统合,上述联席会议是其一种雏形;另一方面,要划分好政府部门和互联网平台等主体的权责边界,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协同发力。而数字科技力量身在其中,也能够为常态化监管和治理更好赋能。

朱克力:为资本开“绿灯”

将集中推一批“绿灯”投资案例

三个月前召开的那次中央政治局会议,平台经济是“有效管控重点风险”项下内容,与房地产和资本市场两大风险并列。而本次会议,将平台经济置于改革开放的范畴内进行治理安排,强调“要以改革开放为经济发展增动力”,显然在当下被寄予了更多的期待。这也使得上次提出的“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”,这次有了更为落地的表述:集中推出一批“绿灯”投资案例。

原标题:【朱克力:为资本开“绿灯”
内容摘要:7月28日,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,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。会议强调,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、经济要稳住、发展要安全的要求,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,着力稳就业稳物价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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